近年来,湘钢纪委、监察审计部在公司党委、经营管理层的领导下,始终坚持从企业实际出发抓好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从企业管理角度进行系统思考,不断创新和完善监督体系,通过加强监控、监督,提高制度执行力,为加快湘钢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一、构建监控平台,强化对企业运行的监控机制
(一)创新运行与监控并重的机制。
一是在采购、工程、劳务等招标中建立了透明公开机制。我们公司每年采购金额达70多亿元,新的项目投入30多亿元,我们都采取公开招标。在管理机制上,专门成立了招标中心,将所有招标项目归口招标中心管理,审计部门负责审计监督,监察部门进行程序监督。为确保评标公平公正,我们还分专业建立了8个评委库并进入电子计算机管理,评委从综合素质较高的专业人员中选聘,每次评标前都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随机抽取评委,同时制定了评标原则。
二是在财务管理中建立适度集权机制。我们公司下设38个二级单位,原来每个单位都有财务科,行政上隶属二级单位管理,公司层面上的监控力度不够,为加强对财务运行的监控,我们改变了传统的管理机制,采取了适度集中,将二级单位财务科行政隶属关系收回公司财务部管理,由公司向下属单位或分区域委派财务人员,并定期交流,同时预算集中,成立预算中心。
三是建立综合监控机制。在对企业运行的监督工作中,由纪委、监察审计部牵头,管理创新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工会、保卫处、预算中心等职能部门组成综合监控网络,由季度例会改为月例会。分析企业运行中出现的问题,研究监控对策,对在运行中发现的问题由联合监控部门派出人员实行联动监控及处理。
四是建立流程设定信息技术支撑平台监控机制。公司利用ERP系统,应用信息集成方法,将采购、销售、财务、生产订单等有关数据输入电子计算机系统,设置监控平台,物流、资金流等业务主流程全部上线受控,上一道程序不规范或出现问题就不能进入下一道程序。如大宗原燃料采购,从计划、合同、订货、货物进厂、检验、结算、付款,都有信息数据监控,必须按流程办理,凡不按流程办理或与信息不对称就无法进入下一道程序。纪检监察对整个流程进行监控。
(二) 实行激励与约束并重机制
公司建立了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创新了激励与约束并重机制。制定业绩考核办法,根据业绩和行为,进行考核兑现,体现激励作用。同时具有很重的岗位风险和收入风险约束。公司实行薪酬抵押延期支付办法,2005年,我们制定了《厂处级管理人员年薪实行部分风险工资延期支付的暂行办法》,将处级管理人员年薪中效益工资的25%设置风险,以三年为周期实行滚动支付。在任职期间凡有弄虚作假行为、失职行为、违法违纪行为,受到撤职以上处分或者引咎辞职以上处理的,公司将扣回其帐户上的延期支付风险工资。我们还实行了严格的末尾淘汰制,近几年来共有71名处级管理人员因考核排队落后而被免职。
二、健全监督制度,构建制度体系
(一)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我们先后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及连带责任保证金暂行办法》等制度。针对企业改革发展中遇到的一些新问题,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监督、监控顺利进行,及时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进经营管理者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治理红包、礼金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党风廉政建设联动监督暂行办法》。在制度建设中,每出台一项制度我们都力求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如出台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及连带责任保证金暂行办法》规定:除公司领导向华菱集团交纳保证金,并由华菱集团纪检组负责考核外,各二级单位、部(处)室负责人正职交5000元,副职交4000元保证金,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建立个人帐户。凡因本人主管或分管的工作范围发生一起有悖于党风廉政建设的事项或人员,根据不同情节不同档次直接追究或连带扣罚责任人全部或部分保证金。
(二)建立健全管理人员行为规范制度。
在建设一支作风上过得硬的经营管理团队过程中,为规范经营管理人员廉洁从业行为,我们建立健全了《厂处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十不准)》、《关于禁止科、处级以上管理人员利用职权或职务的影响私自经商办企业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关于厂、处级管理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办法》等制度,下发了《关于严禁各级管理人员在长假期间接受业务单位安排度假等活动的通知》等。近几年,我们还将行为规范的要求扩大到供销部门从业人员、关键岗位、敏感岗位人员,先后制定了《供销部门从业人员有关规定》、《敏感岗位从业人员廉洁行为准则》。为了使这些行为规范能真正落实执行,我们相应配套制定了廉政谈话制度、信息反馈单制度等。一是对新提拔的处级管理人员上岗前作廉政教育;二是对有反映或发现某个管理人员在廉洁从业行为规范方面有苗头或轻微问题的及时谈话;三是对反映经营管理人员一般性问题的信访件,要求被反映人就所反映的问题向组织说清楚或作出说明。
(三)建立健全企业管理规章制度。
为确保企业运行处于良好的状态,纪委、监察审计部制定了《效能监察实施暂行办法》,有关职能部门也制定了相关监控制度、规定,以此来规范企业运行。在采购管理方面,制定了《湘钢市场准入制度》、《关于招标工作管理制度》等制度;在财务管理方面,制定了《资金管理制度》、《关于加强业务招待费管理的有关规定》等制度;在营销管理方面,制定了《营销综合管理办法》、《营销信息管理办法》等制度;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制定了《厂处级管理人员重大责任事故引咎辞职办法》、《管理人员交流工作暂行办法》等制度;在企业管理方面,制定了《关于严禁各单位及所属车间班组擅自对外承揽工程、劳务业务的规定》、《严禁在职职工利用工作时间从事第二职业若干规定》等制度。
三、深入实施效能监察,增强监督实效
(一)形成大联动抓效能监察的氛围。
我们以效能监察为载体,选题立项,加强对执行制度情况的监督,增强制度的有效性。在立项时注重将经营管理环节中的薄弱环节作为效能监察的重点,改变以往“年初立项,年中检查,年终总结考核”的做法为“随时申报、随时立项”,使立项工作更加切合生产经营实际。把效能监察纳入经营目标责任制,使其不仅仅是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对效能监察工作和与生产经营工作同步考核,细化考核指标,加大考核力度。年终统一考核。为切实维护效能监察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2007年8月,集团公司召开了效能监察工作推进会,总经理、党委书记分别在会上部署任务,对各个部门提出严格要求,促进了公司大联动抓效能监察氛围的形成。
(二)确定效能监察重点,增强监督的针对性。
我们坚持将效能监察深入到生产经营的每一项流程中去,抓薄弱环节,抓容易出问题的地方。坚持了从四个方面确立效能监察的重点。一是针对影响经济的项目来开展效能监察(如采购和生产成本、重大技改项目),二是针对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来开展效能监察(如检维修工程、再生物资回收使用外销、水电煤气“三费”的收缴),三是针对反复发生的问题来开展效能监察(如取样过程的弄虚作假),四是针对普遍存在的问题来开展效能监察(如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力)。使效能监察工作重点突出,增强了该项工作的有效性。
从2006年1月到2007年12月,我们效能监察立项105个,涉及资金、物资采购、技改、废旧物资等不同领域,提出改进经营管理建议366条,建立和修改规章制度41项,避免经济损失1.2684亿元,增强经济效益1.2678亿元,效能监察工作成效明显。
湘钢纪委、监察审计部